早幾天,在茶餐廳翻報紙,在信報副刊讀到了一段關於自由的文字。當中的大意是,自由不是放任自我,而是基於自律的。說這個香港,在云云人海中,咱們的聲音又會有什麼人會聽到呢?日常生活中,我們習慣了接收不同的資訊,意見和看法。習慣日復日,令人成為了CD-ROM,不敢去表達自我。
在互聯網,就算我們沒有家財萬貫,也可以暢所欲言,不用分文,也可以有自己的BLOG。
互聯網是自由的樂土。每人都有一個機會去發表自己,曾經有人在這裡做過很多事,這土地是互聯的,事情引發了事情,生命也在影響了生命。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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